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等五路口交通信号灯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浏览:4586
二、采购项目编号:THGGZY-ZCGK2020-003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门前路口、上海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北京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源潭刘岗十字路口、盛居路与旭升路交叉口等路口的电警、智能交通信号灯及基础制安等设备采购一批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四、评标日期:2020年4月7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1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门前路口、上海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北京大道与迎宾大道交叉口、源潭刘岗十字路口、盛居路与旭升路交叉口等路口的电警、智能交通信号灯及基础制安等设备 |
南阳格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唐河县产业集聚区伏牛西路6号 |
1719030.00元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曲磊、张嶺、李林杰(业主评委)、曹建锋、涂杰。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25785.00元。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唐河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7-68937288
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VIP可见)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55号
唐河县公安局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